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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东方国信(30016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金年会app体育发布日期:2023-09-25 22:59:14 浏览次数:

  金年会首页金年会首页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东方国信对参股公司进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东方国信于 2023年 9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参股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贰零四玖云计算”)、北京德昂互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昂互通”)、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千禾公司”)、北京锐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软科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德昂”)进行担保额度预计,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7,200万元,该额度亦为截至目前上述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总额,本次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适用期限为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或合伙人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按相应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适用期间内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根据实际情况,担保的额度可在各被担保主体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调剂发生时,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于 2023年 9月 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管连平、霍卫平、肖宝玉回避表决,并且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三街 12号院 1幢 3层 310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翻译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 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调查(外资不可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工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经营电信业务。

  由于目前北京等一线城市、地区的数据中心需求旺盛,故北京地区 IDC机柜利用率和单机柜租金均较高,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贰零四玖云计算经营的顺诚数据中心顺诚一期已于 2019年 5月建成并对外出租,目前月租金收入约为1,600-1,800万元。租用数据中心的企业客户大多为电信企业、IT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客户需求较为稳定,租赁期限均较长,5-10年左右,能为云计算数据中心形成稳定的现金流入,项目运营情况良好。

  贰零四玖云计算为北京顺诚全资子公司,北京顺诚为公司董监高投资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贰零四玖云计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东方国信、宁波德昂、北京顺诚及贰零四玖云计算的股权关系见“一、(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贰零四玖云计算能够按期偿还到期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情况,信用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三街 12号院 1幢 2层 218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 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由于目前北京等一线城市、地区的数据中心需求旺盛,故北京地区 IDC机柜利用率和单机柜租金均较高,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北京德昂互通互联网有限公司经营的顺诚数据中心顺诚二期(以下简称“顺诚二期”) 拟建 5,400台机柜,目前在建。随着未来顺诚二期数据中心建成使用,目前市场上单台机柜的出租价格约为 6,000元/月,保守估计未来数据中心出租率在 90%,则月收入将达到 2,916万元,全年收入大约在 3.5亿元左右。

  德昂互通为北京顺诚全资子公司,北京顺诚为公司董监高投资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德昂互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东方国信、宁波德昂、北京顺诚及德昂互通的股权关系见“一、(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德昂互通能够按期偿还到期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情况,信用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养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餐饮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千禾公司 21.66%股权,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肖宝玉担任千禾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彦斐担任千禾公司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千禾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目前,千禾公司能够按期偿还到期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情况金年会app体育,信用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号院 1号楼-2至 7层 101内 3层 311号 注册资本:1,919.6641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产品设计;数据处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Ⅱ类医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业务情况

  锐软科技是一家专业的健康医疗大数据整体解决方案和服务提供商。以完备的医疗健康数据治理与互联互通解决方案为基础,致力于提升区域和医院数据质量与互联互通水平,打造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及智慧医疗、互联网诊疗和远程医疗、医共体等应用体系,建设医院信息平台及大数据中心,切实提高医院临床服务水平与管理能力,充分挖掘释放健康医疗大数据价值,让健康普惠民生。

  锐软科技创立之初专注于数据整合和应用集成,是国内首批以 SOA思想架构为核心,自主研发 ESB产品并成功落地应用的企业。具有专业的行业解决方案和良好的客户口碑。数据和应用集成是研发投入的核心技术方向,技术成果用于各个区域、医院的卫生健康数据处理、分析、挖掘、应用,支撑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人口健康信息平台、院内信息集成平台的建设,并满足互联互通规范要求。

  锐软科技在辽宁、山东、内蒙、江西多地设有分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快速、专业的咨询、实施、运维服务支撑。同时,锐软科技充分整合资源优势,结合自身特长与各类优秀厂商强强联合,如医药、医保、网络、云端、支付、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携手合作,面向医院及各级卫生管理机构提供大数据中心、互联网+、云上迁移、智慧医疗、医联体医共体、中台数字化转型架构等整体一站式解决方案。

  锐软科技属于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35.28%。公司监事贾世光担任锐软科技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锐软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目前,锐软科技能够按期偿还到期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情况,信用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号 1幢 401室 A区 F0206 出资额:49,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德昂为公司董监高投资的企业,且公司参股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宁波德昂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东方国信、宁波德昂、北京顺诚及德昂互通的股权关系见“一、(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宁波德昂能够按期偿还到期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情况,信用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合作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公司为贰零四玖云计算、德昂互通、宁波德昂提供担保,同时持有宁波德昂 80.00%股权的其他合伙人将其持有北京顺诚的股权按相应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3年 4月 24日出具的《北京顺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拟了解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 1023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2年 12月 31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后北京顺诚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26,618.19万元,评估值为 190,800.00万元。

  宁波德昂持有北京顺诚 99.997%的股权,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 190,794.28万元。宁波德昂其持有子公司北京顺诚的股权价值较高,反担保股权价值可以覆盖公司担保金额。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公司为锐软科技提供担保,同时锐软科技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锐软科技 30%股权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金年会app体育。

  公司为千禾公司提供担保,千禾公司经营平稳、收入持续上升,成本控制合理、财务成本逐步下降、现金流为正,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此外,千禾公司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千禾公司股权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千禾公司 2018年增资时的估值情况,增资金额 1,430万元,注册资本由 571.43万元增加至 708.23万元,对应的增资后估值约为 8,180.06万元,反担保股权价值可以覆盖公司担保金额。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135,700.00万元(含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金额 12,000万元,以及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保金额 16,500万元),占公司 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7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91,459.25万元(含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 7,269.25万元,以及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保金额 6,200万元),占公司 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3.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77,990.00万元,占公司 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1.92%。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是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实现。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间接持有贰零四玖云计算、德昂互通 20%股权、直接持有宁波德昂 20%股权,同时持有宁波德昂 80%股权的其他合伙人将其持有北京顺诚的股权按相应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持有锐软科技、千禾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 35.28%、21.66 %,同时由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锐软科技、千禾公司股权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在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其经营状况良好、资信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为: 上述担保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目的在于降低参股公司的资金成本,支持参股公司持续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共同利益。交易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上述担保。本次关联担保需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经核查,本次东方国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审核程序合法合规,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东方国信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